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168体育
168体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2016至2020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遍落实,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推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习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以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以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抓手,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宣传机制,推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推进法治钦州进程,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钦州,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争当广西“面朝大海、向海图强”排头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明显提高,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法治钦州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密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到法治钦州建设全过程。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普法机制不健全、普法工作实效性有待提高、普治结合有待加强等问题,深入整改,不断健全普法机制。
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把习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课堂。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树立宪法权威。把宪法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忠于宪法,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把宪法教育纳入学校法治教育教材,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引导青少年从小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认线”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新录用公务员入职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橱窗等普法阵地广泛宣传宪法精神,让宪法真正看得见、找得到。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律师等开展宣讲,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中宣传宪法等,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
用好各类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公职人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充分利用各类普法载体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融入到群众生产生活中。把民法典融入学校教学内容,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民法典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推进民法典海报、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创作。成立民法典宣讲团,面向基层开展宣讲。鼓励因地制宜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广场,在全媒体平台设置民法典案例库,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增强民法典宣传的实效性。
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教育。适应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组织学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创新支撑钦州高质量发展。适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需要,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促进依法保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围绕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激发区域发展新活力。
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国家法、国防法、反间谍法、反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钦州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社区矫正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个人信息保护、社会保障、妇女权益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涉军维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制止餐饮浪费、电信诈骗预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援助、信访、疫情防控等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纳入法治宣传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党章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实施相关的各级各部门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宣传工作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活动,提升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社会知晓率,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和正确适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推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让人大立法、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和裁判、法律监督、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过程。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教育引导公民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坚定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考试,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法治讲座和旁听庭审等活动,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创造条件。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广西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168体育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落实法治教育课时。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控辍保学、防止校园欺凌、家庭教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大农村、边远民族地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进远程法治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队伍,进一步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多渠道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健全青少年参加法治实践机制,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建立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
加强农民法治教育。加强农村普法骨干教育,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168体育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大力宣传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山林承包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农民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加强对民族地区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的法治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结合地方少数民族聚集特点,运用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开展双语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实效。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营造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社会氛围和普遍认知。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分业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将法治教育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引导树立合规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法治教育,凝聚思想共识,引导其参与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青少年、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留守儿童、军人军属、流浪乞讨人员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增强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罚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加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具有鲜明钦州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利用好公园、广场、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名人故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村(社区)活动阵地、党务村(居)务公开栏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加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拓展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每个镇(街道)至少有一个普法大讲堂,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每个中、小学校至少有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专栏。法治文化阵地内容上要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功能上要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法律、便于开展法治实践活动。
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中,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熏陶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组织创作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具有钦州特色的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依托新媒体普法矩阵,扩治文化传播渗透力和覆盖面,培育公民法治理念。加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依托群众喜闻乐见的粤剧、山歌、采茶、海歌等地方文艺形式创作法治文化产品,为公众提供多种形式法治文化服务,打造钦州特色的“法治三月三”品牌。
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汲取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加强对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挖掘、整理、保护与展示,宣传法治代表性人物的名言、事迹和精神。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注重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和建设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将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宣传和利用工作纳入法治范畴,以刚性法规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明确保护责任,修缮相关设施,完善展陈内容。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充分利用现有红色文化资源,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形成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品牌。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围绕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区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落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共建“一带一路”,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交流,讲好中国遵循国际法故事,宣示中国积极维护国际法治、捍卫国际公平与正义的立场主张,宣传钦州在对外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等领域建立的制度规范。积极对来钦、在钦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强对涉外企业和务工人员的法治培训,为涉外企业和务工人员提供法治服务,减少涉外法律纠纷。推动与东盟国家开展法治交流合作,为“面朝大海、向海图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要求,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示范点建设。深入实施和规范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搭建乡村(社区)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平台。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塑造淳朴文明的良好乡风。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阵地。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推出一批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服务新时代乡村社会转型、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乡村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依法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
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切实增强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完善和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配齐配强法治辅导员队伍。到2025年,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达100%。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犯罪、诈骗、非法传教、艾滋病传播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深化依法治企。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落实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重要内容,鼓励企业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深化“法律进网络”,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髙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制定网络素养教育指南,引导青少年理性上网。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区)、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面。正式公布后,通过立法机关新闻发言人等机制解读法规、规章的相关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检察听证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使普法由静态变成动态,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依规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在人民群众需要法律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培育以案普法品牌,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律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大学生、社会各界人士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引导有影响力的民间人士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基层普法活动。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以及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完善普法志愿服务制度,健全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创新普法内容。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针对不同受众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性、菜单式的普法服务。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的引导,提高公众对普法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强化“钦州普法网”平台功能,推动与司法部、广西司法厅智慧普法平台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络平台的信息共享。建立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发挥各级各部门“两微一端”作用,整合各级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形成多级互动传播。
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开发普法小程序等软件,方便群众通过手机客户端学习法律知识、查看普法案例、开展互动交流等。
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普法守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68体育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普法规划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优化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规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通过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等,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髙评议质量。推进“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日常媒体公益广告宣传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从政策、制度、机制上进行保障,在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
加强能力建设。抓好各级普法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开展经常性、实效性、实用性的系统培训,2025年之前,对县级以上普法机构人员轮训1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基层司法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落实经费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把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统筹安排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能和任务统筹安排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适时开展考核评价,对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按规定表彰和表扬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充分发挥表彰表扬的激励作用。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地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支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八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