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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168体育官方网站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1-14 12:48:07点击:

  168体育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6日至5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邹城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6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邹城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 ,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司法局党组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全局重大政治任务,主动诚恳接受监督,认为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问题全面,要求指导性很强,完全符合巡察工作的精神和市司法局的实际,帮助我们找到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我们坚持在认识上再提升,在责任上再深化、在工作上再抓实,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一是广泛组织动员,在认识上再提升。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他科级干部和相关单位(科室、中心、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的整改格局。先后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会、碰头会,要求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切实按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严肃整改纪律,落实整改任务,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二是强化整改举措,在责任上再深化。按照问题清单,分工协作,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邹司党发〔2022〕12号),对反馈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168体育官方网站逐一梳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摆剖析,扎扎实实地进行整改,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在工作上再抓实。坚持把日常监督检查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巡察反馈问题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由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和各牵头科室联合开展经常性地监督检查,认真督促做好整改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治理无盲区,整改无漏洞。组织召开联合工作会议,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定期调度整改工作情况,确保按期销号。

  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不断提升政治敏锐性。每月开展集中学习,明确3名党组成员重点发言,开展交流研讨,提升了政治敏锐性。

  严格按照理论中心组学习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学习,提前1周将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下发给班子成员,留下充足的时间准备发言材料,会前党组书记对发言材料严格把关,保证发言质量,坚决杜绝网上抄袭现象的发生。会上,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收集领导班子发言材料和照片资料,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切实增强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质效。

  一是先后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并进行初步选址,多次进行实地考察,现正在起草《关于建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申请报告》,待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尽快启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全力为市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二是认真贯彻山东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转发《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指导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三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央、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邹城市社区矫正工作要点》,突出分类管控、精准矫治、智慧矫正,确保实现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失控、无重新犯罪和有彻底转变、有生活出路的“双无双有”目标。

  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理清思路、明确措施,全力推进法治邹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优化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制发《邹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邹城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进一步明确全年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二是深入推进“1234党建铸魂红色执法”活动,在全市16个镇街和36个行政执法部门中创新实施素质大提升、作风大改进、执法大比武、形象大展示“四大行动”通过强化政治引领、打造战斗堡垒、提升监督实效,放大“党建+监督”工作效应,构建起全方位行政执法监督防线。三是持续畅通沟通渠道、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各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录入意识,定期对26个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和执法案卷网上录入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实现我市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录入率100%。

  5.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不到位,监督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兑现“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的通知》,压实各镇街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方位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支付工作;截止2022年10月,16个镇街已全部完成补助经费发放工作,共发放法律顾问补助经费907220元。二是制定《邹城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镇街村(社区)群众法律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全面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和督导调度,切实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提高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降低门槛,继续扩律援助覆盖面。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法》及省济宁市关于法律援助各项规章制度,降低援助门槛,简便援助程序,努力实现应援尽援、能援则援。克服疫情期间工作不便的困难,维护援助工作站正常运转。二是采取措施,注重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以“多办案、办好案”为主要工作目标,培树办案典型、建立案卷范本,结案后及时回访受援人,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截至2022年10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55件,结案1322件,解答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三是多措并举,有声有色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作用,结合党建工作和为民办实事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宣传活动,扩律援助知晓率。

  一是严格按照《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要求,扎实做好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先后组织律师参加济宁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婚姻家庭及青年律师专题培训,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骨干培训班,不断提升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和执业水平。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行业管理主体责任,与各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逐一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加强对各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监管,对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开展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引导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规范执业,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制定下发《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措施,确保全年工作有的放矢;公布全市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57个部门和16个镇街结合职能,制定了活动配档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围绕“文化引领、法德共育”主题,扎实推进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处法治文化阵地的目标。三是不断拓展普法教育形式,实现“报网端微屏”全面开花。在《今日邹城》报开设“八五”普法专版,开办《电视说法》《“典”亮邹鲁》等专题栏目,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推出“普法专栏”,普及法律知识,年均发布法治资讯300余期、500余条;在邹城政务网开设“普法与依法治理”专版、邹城手机台APP增设“邹城普法”专栏,持续扩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真正实现普法宣传“在身边,零距离”。

  加强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工作领导责任,强化意识形态“一岗双责”,科学制定责任清单,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要点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和重点。截至2022年10月,已3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进一步筑牢意识形态“根据地”,出台规章制度,加强对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资源的管理,掌握我市司法行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和话语权,防止不良信息发生。

  强化责任担当,及时调整领导分工,明确党组书记作为意识形态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层层传导压力;班子成员是意识形态工作各自领域的“具体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出台《关于严格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的通知》,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制定《邹城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2年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具体时间安排和专题内容,做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突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认识巡察工作的政治意义,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是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的拓展和延伸,准确把握巡察发现问题的内在本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全力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及时调整领导分工,严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定期与分管科室、事业单位、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工作动态,消除违纪违法苗头隐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定期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情况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并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把党风廉政教育、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习廉政讲话等内容,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再次全面、深入、精准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年度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局纪检组安排专人对整改不及时的问题进行督导问责,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规范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入伍宴”等承诺书签订流程,进一步夯实责任、传递压力。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党组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张清单”》,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强化示范意识,当好责任表率。

  已对2018年5月中心司法所、千泉司法所相关人员漏访现象予以通报批评。2021年6月脱管事件,对千泉司法所相关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采取第一种形态给予谈话提醒。通过身边典型案例、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组织全体人员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学习等形式,加强党组成员和全体人员的警示教育,做到自我教育、自我反省、警钟长鸣,全面提升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

  妥善保存矫正腕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慎重使用,通过手机、腕带双定位切实增强信息监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对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示,形成震慑。将坚持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对需要决策的事项结合工作实际,提前进行细致严谨的调查研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再确定可行性方案。

  组织召开“1234党建铸魂红色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写作培训会议,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理论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培训,不断夯实干部职工写作功底、提升写作能力及水平。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机关发文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文稿起草工作流程,严把文稿起草关;严格发文管理,所有发文文稿必须经相关科室长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后再报主要领导签发,严把文稿审核关。

  已于2022年6月初,投资10余万元,在市民法典法治公园,购置安装了“邹城市智慧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厅”,配置了可视化自助桌面机,群众可直接与律师进行视频交流,可在线获取法律咨询等服务,实现法律服务便捷化。下步,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办公场所,重新打造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同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等平台建设,全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为民服务水平。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作风,按照“七个必须、七个破除”的要求,严肃严格、求真较真、狠抓落实,加快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督导指导,组织开展好法律顾问“一月一主题”为民办实事主题活动,加大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组织全体法律顾问开展进村入户活动,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使群众遇到法律问题能够及时联系法律顾问,确保真正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

  已于2020年9月整改完成。一是研究补贴政策规定,吃透《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实质和原意,为发放补贴提供清晰、合理依据,确保具有公职身份人员办案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协同有关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核实实际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数额,妥善处理2020年全额收缴援助律师个人补贴的善后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尽快将可以领取的出差费用兑现给办案律师个人。三是严格按照济宁市财政局、司法局联合印发的《济宁市级法律援助补贴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办案费用补贴。

  已于2022年3月整改完成。继续强化监督,抓好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于事业编人员确实在休息日进行加班的,给予调休安排。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工作管理,实行先预算、后支出,经装备财务科审查认为项目预算超出单位实际支出能力的,报请局党组重新研究落实。对目前因房屋修缮、承办现场会等工作挂账剩余未偿还资金,力争3年内,压缩公务经费,逐步还清。

  已回收多报销支出的差旅费。进一步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按照我市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相关规定,对报账的相关票据严格审查,实行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制度,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格,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已将应缴未缴款存入工会账户。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强化对工会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会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明确专人负责,重新梳理工会收支账目,做到底子清、账目清。健全工会财务制度,严格票据管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财。

  市司法局已于2022年7月,对未入账的心理沙盘、讲解器、调解桌椅等资产进行了财务处理,补记固定资产凭证并及时将固定资产录入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市公证处已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经全体人员同意,购买了资产清查服务,由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公证处进行了资产清查及系统录入,重新建立了固定资产实物账和固定资产财务明细账。

  已于2020年9月,办理资产处置手续。持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强化对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管理、报废、处置等环节的控制,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定期进行实物盘点。

  已于2021年9月,聘请济宁仲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对资产账簿与实物资产进行了全面核对。持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强化对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管理、报废、处置等环节的控制,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定期进行实物盘点。

  严格执行《邹城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党组会议主持人末位发言制度,党组书记在充分听取其他党组成员意见后再发表意见,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严格党组织关系结转,及时转接5名党员的组织关系。为大力提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年轻干部,激发干部工作激情,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先后印发了邹司发〔2022〕2号、邹司发〔2022〕 8号等文件,对人员进行了调整。制定《邹城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干部正向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树立鲜明导向,坚持事业为上,突出考核引领,提高工作实效。加大倾斜力度,168体育官方网站激发创业激情。2022年8月,制定了《邹城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干部交流长效机制》,从严明标准、严明程序、严明纪律、严明人选等四个方面进一步优化干部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干部岗位固化、结构老化、能力弱化、激情退化等问题。

  2022年7月12日,根据工作需要对局班子领导分工进行了优化调整,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要求班子成员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构建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纪检组指导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2022年7月29日,市司法局党组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魏品生到会指导。会上局领导班子逐一进行了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班子成员表示将进一步落实好“一岗双责”职责,坚持以上率下,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全面从严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规范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一切重大问题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召开党组会必须进行记录,记录一般由党建办主任负责;会议议题要提前确定,党组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方可举行,讨论研究党建、纪检监察、干部人事、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决定多个事项时,每个事项逐项表决;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表决票数。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指示,安排具体工作落实,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一般由局综合科科长负责整理记录。

  2022年7月12日,根据工作需要对局班子领导分工进行了优化调整,重新制定分管领导联系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分工。不定期组织局班子成员带队,到基层司法所调研指导工作,真正了解基层工作的困难不足,给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帮助协调镇街领导,推动司法所建设实现跨越发展。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内容进行。严格执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沟通和事后备案制度,确保中层干部选拨任用程序规范化、科学化。严格执行《邹城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书记、党组成员具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不得抢先表态,不允许压制不同意见。实行党组会议主持人末位发言制度,党组书记在充分听取其他党组成员意见后再发表意见,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邹城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时,书记、党组成员具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不得抢先表态,不允许压制不同意见。实行党组会议主持人末位发言制度,党组书记在充分听取其他党组成员意见后再发表意见,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三是市公证处严格按照《邹城市公证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一条第四款第二项“除单位有关规定的常规性支出外,凡单位一次性经费开支5000元以上列入大额度资金管理范围,须经集体研究决定”的规定,研究确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加强学习,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别是干部任用工作回避制度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提醒,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研究推荐人选时,及时提醒相关人员进行回避。

  按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2022年7月29日,邹城市司法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要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改进方向谈明白,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牢基础。将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做扎实,严格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各类问题,并列入对照检查,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局党组书记对每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雷同等问题出现。

  35.对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基层支部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督促各党支部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明确各项活动次数和时间,要求各党支部每季度讲1次党课,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二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管理督导,定期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班,到各党支部督导指导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开展集中学习,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会风会纪。

  将6名律师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接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遇有人事调整,及时督促相关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今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起草下发《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的通知》,建立周通报、月评比、年奖励等学习激励机制。开展学习强国挑战赛,评选月度学习明星,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的学习积极性。

  下步市司法局将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干部队伍交流调整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轮岗交流的要求,结合队伍建设和工作需要,加大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特别是对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168体育官方网站二是对在基层司法所当中,事业身份人员、工人身份人员担任所长或者负责人的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三是对敢抓敢管、善打硬仗的干部大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实在实干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

  修订完善请销假制度,明确请销假流程、签章等,并组织全体在职工作人员重新进行学习。建立事假、病假、产假、年休假等年度台账,细化管理。

  大力加强作风建设落地,每月开展一次一线纪律作风检查,共开展公证行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复议为民”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3次,将检查结果实时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个人和科室年度考核。针对作风突出问题,局纪检组每月开展一次基层调研,并形成详实的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作风建设领导责任制,细化作风问题设立红、橙、黄三色预警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倒逼有效机制产生。

  虽然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

  一是持续深化抓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目前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认真研究,全面攻关,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建立机制固根本。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善于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紧贴部门实际,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增强刚性约束,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真正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和执行力,全力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铁军。

  三是夯实责任强担当。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最大政绩、首要政治责任的意识,做到知责明责守责担责,领导带头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将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个科室(中心、处、所)、每个岗位、每名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政信箱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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